近日,工商银行全资子公司工银理财正式在北京亮相,与多家金融同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发布6款新规产品。其中,工银理财推出了科创主题的私募股权产品——“博股通利”,产品将选取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成长过程中直接投资未上市的股权,后续主要通过科创板上市退出。
除了工银理财,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都表示将发力私募股权投资领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副行长徐学明透露,理财子公司成立后,将参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如Pre-IPO、PE。
然而,与公募行业大喊“狼来了”不同,私募股权投资人普遍认为,银行理财子公司与VC\/PE间的合作将大于竞争。
私募股权产品将成差异化竞争点?
从银行获批筹建,到理财子公司获准开业、发布理财产品,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推进速度有些超预期。截至目前,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等6大国有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已全部获准筹建。尤其6月以来,建行、工行和交行等三家理财子公司相继开业经营。
6月6日,工商银行全资子公司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工银理财)在北京举行创新产品发布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推出了主要投资资本市场的理财产品和支持科创企业的私募股权产品,并与多家金融同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在发布的6款产品中,“博股通利”科创主题产品备受私募市场关注。工银理财方面介绍,该产品将直接投资于科技创新企业的非上市股权,被投企业将主要通过科创板退出。该产品进行了充分的项目储备,并将通过分散化策略进行投资。同时,产品将严格面向合格投资者私募发行,投资起点100万,全国200份。
除了工银理财,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都表示将发力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徐学明表示,下一步在权益类资产的配置上,我们会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理财子公司成立后,将参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像Pre-IPO、PE。
“过去银行表内对于轻资产的企业不好对接,轻资产企业没有抵押品,传统的信贷支持有一定的难度。实际上有很多好企业,同时有些客户希望博取高收益,可以容忍承担一些风险。理财子公司搭建了很好的平台。”徐学明提到。
实际上,风险偏好低是传统银行理财客户的普遍特征。在银行业例行发布会上,邮储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步艳红介绍,银行业数据显示,理财产品五级分类中,PR1和PR2低风险等级的产品占到整个行业销量的83%,银行理财客户普遍愿意购买低风险、低波动的产品。因此,各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在推动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和创设低风险波动的产品方面都下足了工夫的。
虽然目前理财子公司产品仍以固定收益类为主,但业内认为,由于固定收益类产品同质性较强,因此权益类产品或是未来理财子公司差异化竞争的重点。
然而,私募股权投资这类直接融资业务对信用的关注点、投资逻辑、风控等方面与银行理财成熟的间接融资业务经验存在很多差异。因此,在起步阶段,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倾向于与私募等机构进行合作,通过优势互补,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其中,工银理财已与高瓴资本、君联资本等一级市场知名机构进行战略合作签约。君联资本相关负责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目前与工银理财合作已达成,但具体合作细节还不方便公布。工银理财相关人员表示,理财子公司刚刚成立,还要看后续发展情况。
另外,徐学明透露,储蓄银行理财子公司建立初期,会跟券商、基金公司等机构合作,以MOM和FOF的方式参与投资。
“直接融资更偏重市场价值,间接融资更偏重本金价值,这两种逻辑在理财子公司碰撞,如果相得益彰打通“任督二脉”,会成为理财子公司快速稳步发展的最强大动力;如果处理不当,PE业务可能变成不伦不类的‘几不像’。”弘毅投资副总裁向宏屹曾发文提到。
理财资金与VC\/PE“再续前缘”
业内专家把银行理财子公司与私募机构合作认为是“再续前缘”。实际上,在《资管新规》出台前,银行理财资金虽不能直接投资私募基金,但会通过委外形式借助信托、券商资管计划等通道间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如市场此前通行的“银行理财+私募FOF模式”。
但《资管新规》对多层嵌套等规则的限制,使得各种银行理财间接投资私募基金的方式几乎全面暂停。这对私募基金的资金源头构成了直接的冲击。
而此后银保监会发布的《理财新规》明确要求:银行理财产品所投资资管产品的发行机构、受托投资机构和投资顾问为持牌金融机构。银行理财能否与私募基金的业务合作成了悬而不决的事情。因此,银行理财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合作更是趋向谨慎。
受到《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等政策及市场的影响,VC\/PE领域依旧寒风凛凛。投中研究院数据显示,2019年5月,共计38支VC\/PE领域基金进入募资阶段,同比下降57.78%;目标募资总规模仅66.30亿美元,同比下降91.44%。
同时,中国创投市场融资交易数量和总规模双双触底,融资案例数量仅225起,同比下降63.05%;融资总规模达21.37亿美元,同比下降77.9%。在资管新规影响下,不少银行投资项目面临着退出,让私募基金市场遇到集中退出的而压力。
因此,面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强势入场,与公募、信托等机构表现出的担忧不同,私募基金则期待着机会的到来。《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出台显然给行业带来了一股春风。其中提出,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选择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担任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并明确给出可合作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条件。
华宝证券分析师奕丽萍曾表示,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既可以通过投顾模式实现与银行公私募理财的合作,也可以通过直接的委托投资模式接受银行私募理财资金。这或是私募基金能走出“寒冬”的新机遇。